合同制与代理制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4-05-16 10:36:52 点击次数:500 次

  哈尔滨律师事务所介绍合同制与代理制的区别:

  (1)签订合同的方式:合同是由当事人双方直接签订的,而代理制是由乙方委托第三人,由第三人也即代理人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

  (2)责任的承担:合同制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承担责任;代理合同,代理人可要求委托人承担责任。

  (3)待遇不同: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的员工的待遇不如合同工好,不论是工资还是福利,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的员工的待遇是最差的。

  (4)稳定性不同: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的员工一般都是临时工,按照合同的情况决定聘用还是不聘用。合同工相对于人事代理合同的员工相对稳定一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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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建议一式两份,如果只有一份的,只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也有效。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